会议制度

一、党组织会议制度

(一)党委委员会会议

原则上每月应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出席人员为委员会委员,根据会议内容,可通知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委员会委员会会议研究的问题:

1 、学习研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州委、州政府及州教委、州民委的重要指示、决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研究贯彻意见,研究学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对问题的解决提出意见。

2 、讨论需由委员会决定的学校重大问题。

3 、讨论通过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听取各党支部工作汇报。

4 、讨论干部推荐、选拔、调动、考试、奖惩(上报表彰)和教职工调动方面的有关问题。

5 、讨论研究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6 、讨论研究学校财务年度预算决算,大的资金使用,大的基建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

7 、讨论提出预备党员的吸收、转正等党内有关问题的意见。

8 、讨论教代会、工会、共青团等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

9 、研究统一战线和老干部工作。

(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1 、出席人员:校级领导班子。学校科学室负责人列席。

2 、会议由学校党委书记主持召开。每半年举行一次,会前分别报告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教育党委、州民委党组。

3 、会议内容:根据上级组织的安排布置和要求,主要就以下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准与自我批评。

(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的情况;

( 2 )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 3 )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 4 )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 5 )专题民主生活会;

( 6 )其它主要问题。

4 、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民主生活会的秘书与会务工作。民主生活会后 5 日内,由党办将会议情况,会议记录,负责上报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教育党委、州民委党组。

(三)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校党委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责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四)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方面的问题。支部委员会议要注重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五)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组织会议应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好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二、共青团会议制度

(一)学校团委每三年召开一次团代会,进行换届选举。

(二)每一学年,各支部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团员会议,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团员中的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倾向,使团员在总结经验、克服缺点的基础上取得进步。

(三)每月底一般召开团委委员例会、团支部书记的例会各一次,交流工作经验,布置任务。

(四)每月召开团支部支委会一次,分析支部工作情况。

(五)每学期召开一次团员大会。

(六)每个月,各支部召开一次团小组会议。

三、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

(一)工会委员会的换届会议。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每三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二)会员大会与教职工大会同步进行。

(三)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大会同步进行。

(四)每年召开六项工会委员会议。

(五)每月召开一次工会小组长会议。

四、妇委会会议制度

(一)妇委会的换届会议,每三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

(二)每月召开一次妇委会会议。

(三)每季度召开一次女职工会议。

(四)每月召开一次女工小组长会议。

五、会议制度

(一)会议准备

1 、确定会名、会议宗旨、会期、出席人员范围、出席人数及其分配。

2 、报领导批准。

3 、确定会议议程及安排。

(二)会议议事规则

每次会议,要按会议确定的中心议题,按议程逐项进行。参会人员应对提交讨论议题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与决策有关的实际情况、政策依据及群众意见,做到调查深、情况明、问题实、政策清,并在调查基础上充分思考,提出具体意见。参加会议讨论的人员应各抒已见,畅所欲言。

(三)会议表决

党的会议对决定事项进行表决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进行表决。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不能推诿或另搞一套。若遇到意见分歧较大,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

(四)纪律

与会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会议讨论的问题,除要作传达或要与有关同志交换意见外,均应严格保密。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会场,如有急事必须向主持人请假。

(五)记录

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要规范、准确,每次开会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都要作认真记录。汇报内容、讨论中的发言要做准确记录。会议主持人的结构性意见,作为“决定”予以记录,应明确“同意”、“不同意”或作其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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