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楚雄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工作职能

1、全面负责对学校党务工作的领导,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方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抓好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用建设,加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4、参与讨论或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选拔和监督,切实保证党的干部路线在学校的贯彻执行;

6、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7、抓好业余党校的各项工作,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抓好教职工评先推优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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